医院简介
梧州市工人医院建于1903年,是梧州市首家西医医院、广西历史上最早具有规模和技术实力的综合医院之一。目前是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第七临床医学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梧州市生殖医学中心、梧州市地中海贫血研究中心、梧州市临床病理研究中心。医院现有总院区和北山院区2个院区,总院用地面积约30亩,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200张;2024年门急诊量约64.55万人次,年出院量约4.5万人次,年手术量约1.23万台次。
01、人才队伍
医院现有职工1900余人,其中专技高级职称共373人,教授及副教授共133人,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共218人。
02、学科建设
设置有临床科室41个,医技医辅科室19个。专科差异化发展优势凸显:
国字号(16个)
(1)胸痛中心
(2)高级卒中中心
(3)国家神经介入建设中心
(4)国家标准化房颤中心(示范中心)
(5)国家标准化胸痛中心(示范中心)
(6)国家标准化高血压中心(示范中心)
(7)国家标准化心脏康复中心
(8)国家级心衰中心(建设单位)
(9)国家一级癫痫中心
(10)血友病诊疗中心
(11)中华健康快车白内障治疗中心
(12)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急诊救治快速通道救治基地
(13)国家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规范化建设项目三级医院达标单位
(14)中国微循环学会神经变性示范中心
(15)国家神经变性疾病联盟高级示范中心
(16)中国骨质疏松症筛查与规范诊疗中心
市级中心(3个)
(1)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2)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3)梧州市地中海贫血防治中心
自治区重点专(学)科(12个)
(1)神经外科
(2)肾内科
(3)临床护理
(4)血液内科
(5)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6)创伤外科
(7)老年病学科
(8)风湿免疫科
(9)病理科
(10)儿科
(11)骨科
(12)康复医学科
梧州市重点专科、
差异性发展专科(9个)
(1)消化内科
(2)眼科
(3)中医肛肠科
(4)脑血管疾病
(5)消化系统疾病
(6)病理科
(7)康复医学科
(8)代谢性疾病
(9)生殖医学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5个)
(1)国家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
(2)广西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梧州市区域分中心
(3)广西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市级分中心
(4)广西糖尿病及代谢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
(5)梧州市地中海贫血研究中心
梧州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9个)
(1)临床检验专业质量控制中心
(2)护理管理专业质量控制中心
(3)儿科专业质量控制中心
(4)消化内科专业质量控制中心
(5)内分泌专业质量控制中心
(6)康复医学专业质量控制中心
(7)病理专业质量控制中心
(8)血液内科专业质量控制中心
(9)肾病学专业质量控制中心
(10)免疫学专业质量控制中心
(11)骨科专业质量控制中心
(12)眼科专业质量控制中心
(13)耳鼻咽喉科专业质量控制中心
(14)临床营养专业质量控制中心
(15)脑损伤评价质量控制中心
(16)门诊管理质量控制中心
(17)消毒供应室质量控制中心
(18)职业病质量控制中心
(19)罕见病质量控制中心
03、医疗设备
医院按照三甲医院功能定位,配备相应的医疗设备,设备配备齐全,配备有直线加速器、320排640层CT、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3.0T核磁共振、消化内镜系统、检验免疫流水线、钼靶乳腺机、术中TCD监护、骨科G型C臂术中透视、神经导航仪、开颅动力系统、神经内镜、实时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4K超高清荧光腹腔镜摄像系统、体外膜肺氧合(ECMO)、干细胞移植仓等上百台精密先进的医疗设备。
04、科研与教学
医院配备了先进的教育设施,包括一个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临床技能中心,该中心内设有OSCE考站、专科技能训练室以及模拟手术室等现代化教学设施,设备总价值超过千万元。教学管理体系完善,拥有370余名高级职称人员、6名硕士生导师以及百余名广西医科大学的兼职教授。累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及省级课题多项,市厅级科研项目300余项,发表SCI及核心期刊论文100余篇,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项,展现出强大的学术发展潜力。
2026年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规划,本着按需招聘,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现将梧州市工人医院2026年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现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详情请看《梧州市工人医院2026年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要求
1.遵纪守法,良好的医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
3.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需求。
5.具有团队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委市政府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学历及执业资格要求
1.医师岗位:须为国家统招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在入职前或按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英语CET-4及以上水平。我院有内科、外科、骨科、妇产科、放射科、全科住培专业基地,报考本院专业住培的,可不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护理岗位:应届毕业生第一学历须为高中起点的本科及以上学历。2026应届毕业生入职前需提供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效证明材料,往届需提供护士执业证。
3.技师、药师岗位:须为国家统招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并具有相应的执业准入资格。英语CET-4及以上水平,计算机一级及以上水平。
4.职能岗位:须为国家统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英语CET-4及以上水平,计算机一级及以上水平。
5.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常年招聘,不受岗位和招聘名额限制,具体按《梧州市工人医院引进博士学位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四)年龄要求
招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普通管理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护理人员一般不超过28岁);
招聘硕士、中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招聘博士、副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殊人才除外。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梧州市工人医院互联网官网、医院微信订阅号等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自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直至各岗位招满。
2.报名。凡符合招聘公告中岗位人员基本条件者,可采取现场或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请扫描本公告所附《梧州市工人医院应聘信息登记表二维码》(附件2),按照要求填写并上传个人简历和应聘登记表。电子简历:以“姓名--应聘科室--岗位”为邮件主题投递到wzsgryyrsk@126.com邮箱。
(2)现场报名。请将简历及佐证材料投递至我院人力资源部(梧州市高地路南三巷一号梧州市工人医院工勤楼9楼),或投递至我院所参加高校双选会会场的现场工作人员,并现场通过扫描应聘二维码进行报名。
简历内应附有佐证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提供相应学习阶段成绩单)、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英语水平证书、计算机水平证书、科研论文、所得荣誉等材料,未附佐证材料的,视为无效简历。
3.资格审核。医院择优筛选后发出面试通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纳入招聘对象。在招聘工作的过程中,凡是考生的资格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核及面试
1.考核及面试时间、地点。
(1)考核及面试时间。择优筛选后电话通知,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2)考核及面试地点。详细地点以实际安排为准。
2.考核环节。采用笔试、技能考试或者试工方式进行考核。
3.面试环节。应聘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采取个别谈话或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对应聘者政治思想表现、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必要时对历届应聘人员到其原工作单位进行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考察或函调。
(四)公示
应聘人员考核、面试合格,并经医院讨论决定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工作群、医院官网或院内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五)就业协议签署与岗位保留
经公示无异议的,医院发出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签署就业协议和报到入职。具体要求如下:
(1)应届人员需在接到录用通知当日起1个月内签署三方就业协议,并在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1个月内来院报到;应届住培医师接到录用通知当日起1个月内签署双方就业协议,并在住培结束后(需获得住培结业证书)1个月内来院报到。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报到须提前与我院协商。未与我院协商者,且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岗位资格。
(2)历届人员(含往届住培毕业生)接到录用通知当日起1个星期内签署就业协议,2个月内来院报到。如不能在2个月内报到须提前与我院协商。未与我院协商者,且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岗位资格。
(3)签署就业协议后,医院与拟入职人员双方应严格履行就业协议内容,违反就业协议条款方要依规定协商赔偿。
(六)体检
拟录用人员根据人力资源部安排到本院健康管理中心完成入职体检。体检结果有效期为3个月,即报到前3个月内可自行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入职,具体参照桂人社发[2024]3号文件执行。
体检费用由拟入职人员自理。
四、薪酬待遇
(一)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或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人一议”引进策略。具体按《梧州市工人医院引进博士学位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我院坚持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纪律监督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包括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规培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奖励证书及反映个人实绩的各种材料。对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参加招聘考核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六、其他事项
具体招聘办法由梧州市工人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严老师、黄老师,0774-2026185
邮箱地址:wzsgryyrsk@126.com
联系地址:梧州市工人医院总院工勤楼9楼人力资源部(梧州市高地路南三巷一号)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4-2029890(纪检监察室)
附件1:梧州市工人医院2026年岗位人才需求表
岗位明细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附件2:梧州市工人医院应聘信息登记表二维码
下载附件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原文出处:
https://mp.weixin.qq.com/s/okmLBBcHx3ekTEJ0Br2Y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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